依據(jù)專利法,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審查流程圖如下:

所謂初審,就是對專利申請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例如:申請文件格式不對、有錯別字、申請人/發(fā)明人的信息填寫不完全等等。另外,還要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存在實質性缺陷,例如是否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而實審,是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性的審查,其目的是為了確定專利申請是否滿足最終的授權條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審查該專利申請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
專利申請的過程是一個負責的法律過程,包括申請文件書寫、審查過程答辯、授權以后維權和按時繳納年費等等。因此,建議首次申請專利、或不熟悉專利申請流程和申請文件撰寫要求的申請人,應考慮委托專業(yè)的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