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作為始終如一及可信賴的質量保證,代表著產品或服務在消費者中所享有的良好聲譽。那么,日常所說的商標的特征有哪些?

1、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標志
在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科學等領域里,有多種多樣的標記。商標則是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它與商品經濟有不可分割的聯系,是商品經濟的產物,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而產生、發(fā)展和完善。
2、商標是區(qū)別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的標志
在商品交換和提供服務中,商品種類成千上萬,服務項目各有不同,如何把生產者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區(qū)別開來,需要用商標來標志。通過商標這個標志,人們可以按需選擇商品或服務。
3、商標是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專用標志
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因此,商標一旦注冊,就具有排他性、專用性,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不得使用。
4、商標是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顯著性標志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的顯著性,是指商標易于區(qū)別含其他商標的商品、服務等的功能屬性。商標作為商品或服務的標記,即“在商品和服務上注明商標標識,其最本質的目的是為了區(qū)分商標生產的廠家、產地和來源。”